事项名称 |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登记 | ||
基本编码 | 005941942QR14825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驻马店市民政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001003027002029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 是 |
承诺时限 | 1 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 工作日 |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
通办范围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是否大厅 | 是 | 是否出证 | 是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是否秒批事项 | 否 |
申请方式 | 收办分离式 | 是否公示 | 是 |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八、香港居民应当提交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一、《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涉外涉华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民事〔2003〕22号)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华侨在我省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设在河南省民政厅。”
不收费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时;审查标准:当事人通过综合受理窗口或者“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登记管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办理结果: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告知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证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时;审查标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办理。;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双方申请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在登记员面前复述并签名、按指纹。;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时;审查标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办理结果:审查合格准予进行婚姻登记;审查不合格的告知原因,不予办理。;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办理。;办理结果:打印《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颁发离婚证。;
乘坐6路、38路、Y5路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市民中心东门)站下车;乘坐15路、23 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市民中心西门)站下车;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市民中心 南门)站下车;乘坐27路、2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三章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一、固话投诉:0396-2600057 短号:0396转123456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一、固话咨询:0396-2672821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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